联邦通信委员会(Federal Communications Commission,FCC)是一个独立的美国联邦政府机构,由美国国会法令所授权创立,并由国会领导;今年美国参议院投票否决 FCC 法案,允许网络供应商自由分享用户的网络浏览资料,此举引来一阵哗然。
[热点:美国参议院投票否决 FCC收集用户上网信息法案]
联邦通信委员会是由1934年通信法案所创立,取代了原先的联邦无线电委员会,并负责规定所有的非联邦政府机构的无线电频谱使用(包括无线电和电视广播),美国国内州际通信(包括固定电话网,卫星通信和有线通信)和所有从美国发起或在美国终结的国际通信。同时委员会也是影响美国通信政策的一个重要因素。
联邦通信委员会的权限涉及美国的50个州和华盛顿特区。可以根据"公共利益、方便或必要"的理由发放或不发放无线电频谱执照(FCC could award or not award licenses based on "public interest, convenience or necessity")。联邦通讯委员会和保卫言论自由的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有冲突的问题存在争议。
联邦通信委员会现规划有7局11办公室,包括消费者和政府事务局、执行局、国际局、媒体局、无线通信局、有限竞争局、公共及国土安全局、办公室、行政法法官办公室、通信商业机会办公室、工程和科技办公室、律师办公室、监察长办公室、立法事务办公室、常务懂事办公室、媒体关系办公室、秘书办公室、战略规划和政策分析办公室、工作场所多样性办公室。
网站说明:FCC(FCC)于2014-09-13 12:57:17发布收录在美国政府类型中,目前已有322人/次喜欢或浏览。本网页并非“FCC”官网,页面内容是由好国外网站编录于网络,仅供参考展示之用;【好国外网站】与“FCC”无任何关系,对于“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网站中信息,请谨慎辨识其真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