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rvel:美国漫威漫画公司(Marvel Comics)是美国漫画公司两大巨头之一,创建于1939年;旗下拥有蜘蛛侠、钢铁侠、美国队长、雷神托尔、绿巨人、神奇四侠、X战警、恶灵骑士、蚁人、银河守卫者等8000多名漫画角色。
Marvel公司的历史可以追溯到1939年。当时公司名称为及时漫画(Timely Comics);1951年更名为亚特拉斯漫画(Atlas Comics),而在1961年正式更名为Marvel Comics,并确定了正式的标记:在漫画封面的左上角,设置一个长方框,里面有着当期主角的形象,下面是Marvel Comics Group的字样。因为Marvel有惊奇、奇迹的意思,所以在中国一度被称为惊奇漫画,直到2010年9月Marvel将中文名称正式定为漫威。2011年4月29日,在第七届中国国际动漫产业博览会B馆漫威展区里,Marvel宣布其中文名漫威正式登陆中国。
漫威的创立者是出版商马丁·古德曼(Martin Goodman),古德曼早先致力于创办通俗杂志,题材涵盖西部故事、侦探、冒险和科幻等许多方面。到1938年,他决定寻找新的发展方向——新奇,华丽,还要有引人入胜的激烈场面——漫画正是这样的东西。尽管当时DC漫画公司已经抢得了先机,推出了两大王牌角色超人和蝙蝠侠,不过凭借新奇的点子和精彩的创意,漫威还是独辟蹊径,创造出了令人难忘的新角色。
漫威的大部分英雄都靠斯坦·李一个人来编写,这样繁重的工作量是常人难以想象的。有时甚至连斯坦·李自己都不记得写过的人物,为了方便记忆,他在为笔下人物取名时故意把姓和名都选取相同的首字母——彼得·帕克 (Peter Parker)、布鲁斯·班纳(Bruce Banner)、马特·默多克(Matt Murdock)……同时,他发明了漫威式创作法:第一步:编剧和编辑讨论,提出故事梗概和大纲;第二步:画家接到大纲后,决定故事的步调和重心,画成指定页数的漫画;第三步:编剧拿到画家铅笔稿后,以其作为指导,撰写最终的剧本,包括人物对话和标题;第四步:描字、墨线和上色的工序。这种做法相当于编剧们只提供创意,由画家们发挥自己的创造进行创作,然后编剧再来看图说话,减弱了编剧的劳动,而增加了画家的工作,所以同漫威编剧们配合的画家们就尤为重要。
漫威的前身虽然在四十年代就存在,但真正确立方向并开始发展是在六十年代初,一个从美国梦中觉醒,并开始将梦幻打破的时代。因此也造就了漫威的特点:走现实路线,80%以上的故事都发生在纽约市,英雄们是被排斥的对象,《号角日报》头版整天挂着批判蜘蛛侠的高论。
漫威的英雄不是完美的,他们展现给我们的,是我们这个世界的缺陷:媒体的夸大事实、政府的不负责任,还有阶级与种族的冲突——X战警就是代表。这群受人歧视的英雄,本身就是对传统的英雄主义的颠覆。蜘蛛侠则始终被媒体视为眼中钉,并被受舆论左右的警方当作杀人凶手。他们活在一个残酷的世界中,不得不全力求存,并且同罪恶对抗。漫威虽然也充满了魔法、太空冒险和日本忍者,但它扎根在一个丑陋、肮脏的现实背景中,因此显得更为真实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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